存包被冒领 超市担责赔偿
对顾客作出价值1500元的现金和实物赔偿
2008-11-12
  事件:读者成小姐致电本报反映,11月1日晚上七时,她与朋友去华润万家超市龙华店购物,存放的手提包不翼而飞,超市的工作人员在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被一男子冒领。超市方面承认是其工作人员疏忽所致,应当承担主要责任。但同时认为,存包柜的侧面贴有“顾客存包丢失,最高赔偿200元”的告示,只同意最多赔偿200元。而成小姐称自己提包中物品及现金价值2000多元,而且还有身份证、工作证等各种证件,其对超市的处理方式完全不能接受。

  记者帮:接到成小姐的反映后,记者于上周五赶到龙华,与成小姐一起来到超市了解情况。超市前台部张经理称,超市是第一次遇到顾客价值如此大的存包被冒领,不法分子钻了空子,超市也是受害方。张经理表示,超市存包柜上确实有“最高赔偿200元”的告示,但成小姐的情况比较特殊,希望与成小姐协商解决赔偿事宜,成小姐当场同意协商解决。

  结果:经过几天的反复协商,双方在昨日达成一致意见。超市方面让当班服务员向成小姐当面道歉,赔偿现金600元,同时给予成小姐价值798元的床上“五件套”、价值398元的手提包以及钱包作为补偿;成小姐同意在收到超市方面的赔偿后,不再追究超市方面的责任。 帮忙记者 邓淋彦